本月起 福建省新增4项同城通办和4项省内通办涉税业务

福州新闻网   2017-11-05 14:35

­  本月起,全省新增4项同城通办和4项省内通办涉税业务,纳税人可自主选择办税地点,办税更加便利,福州近30万纳税人受益。

­  同城通办业务新增税务登记类2项,包括停业登记、复业登记;新增税务认定类2项,包括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备案、管道运输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备案。省内通办业务新增申报纳税类3项,包括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发包出租情况报告;新增证明办理类1项,即完税证明开具。

­  福州市国税局纳税服务处处长郑彪介绍,同城通办即纳税人可以不受经营地点和所属主管税务机关的限制,在全市范围内任一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业务;省内通办则可以理解为把通办的范围扩展到了全省(不含厦门)。(福州日报记者 欧阳进权 通讯员 王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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