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政策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促进产业加快发展
推动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发展,2020年实现产能30万辆以上、产值1800亿元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产能达到30万辆以上,打造千亿新能源动力电池、电机基地,全产业链产值超1800亿元,其中整车600亿元、零部件1200亿元。重点推进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电池基地建设,培育一批关键零部件和核心材料等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发展汽车电子、车联网、自动驾驶等新兴智能化产品及技术。
为此,我省提出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扩大投资;对新能源汽车重大兼并重组项目发生的评估、审计、法律顾问等前期费用及并购贷款利息给予补助。
为解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资金问题,我省鼓励优化融资服务和创新商业模式,包括设立省级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重点用于重大项目投资、技术引进和产业化;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满足新能源汽车生产、经营、消费等环节融资需求;支持企业通过上市、配股、定向增发、并购重组、发行债券等形式,拓宽融资渠道;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汽车金融、分时租赁、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等领域等。
鼓励相关企业加强研发创新能力,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
新能源汽车是技术、资金密集型新兴产业,研发投入大,为此《实施意见》提出支持研发创新的政策举措。包括:对省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新开发的新能源汽车车型一年内销售量达500辆及以上的客车、2000辆及以上的乘用车或物流专用车给予一次性新产品开发奖励;对省内新能源汽车产业企业组建的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引进独立法人的重大研发创新平台、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扶持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项目给予补助或配套奖励;支持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等。
为缓解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过程中,高级管理人才和研发人员、技术工人的紧缺,此次也出台了相关具体举措,包括:对企业聘任高校毕业生以及引进高层次人才,依相关政策规定给予补助;鼓励企业设立首席科技官等岗位,按不同的薪酬标准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引导省内高校合理调整和设置新能源汽车相关专业,鼓励校企开展联合办学与人才定向培养等。(记者 林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