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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立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 每生每年不低于900元

2016-08-16 09:07 来源:新华网 0

  新华网福州8月15日电 记者今天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厅和教育厅日前联合发布通知,建立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对当地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作出规定。

  据介绍,通知文件要求福建各市县区都要制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且标准不得低于每生每年900元。通知文件明确提出,这一标准不含地方财政返还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入,以及用于实施高中免学费的财政补助资金。各级财政安排的普通高中项目实施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抵顶本级财政应安排的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各地现有标准高于省定标准的,不得降低。

  今年起,福建省实施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奖补办法,省级财政对出台并实施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的市县区给予经费奖补。至2018年底,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仍未达到省定标准的市县区,从2019年起将停止省级奖补。(肖和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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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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