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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景区被宰 福建省15日起试行“快处先赔”

2016-08-11 08:15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8月11日讯 昨日,记者从福建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8月15日起,全省旅游、工商、物价三个系统开始试行旅游投诉“快处先赔”制度。

  投诉承办单位接到旅游投诉必须在24小时内主动联系投诉人,启动处理程序;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索赔法律依据明确的投诉(简称“快处先赔”投诉)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答复投诉人;对于未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的“快处先赔”投诉,承办部门通过“放心游福建”旅游理赔基金实行先行赔付。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索赔法律依据不明确的疑难复杂投诉,不适用“快处先赔”处理程序的,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办理,一般情况下在60天内办结。

  昨日,省旅游局联合省工商局、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放心游福建”旅游服务承诺工作的通知》,并根据实际需要分别制定了配套的试行办法。依托全省工商12315服务热线,建设旅游投诉受理电子平台,负责接听和转办旅游投诉,建立“一口集中受理、分工协作办理、及时反馈办结、网上跟踪督办”的工作机制。

  启动快速处理程序的条件是:投诉人与福建省内旅行社、景区景点及导游发生旅游投诉纠纷,且投诉人与被投诉人有明确的合同关系;投诉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索赔法律依据明确。福建省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符合下面三个条件之一的,投诉承办单位会主动为游客,向省旅游协会提出先行赔付申请。一、投诉没有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投诉人提供了充足证据,能证明旅游经营者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损害了投诉人合法权益的;二、投诉已经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旅游经营者没能及时履行赔偿责任,投诉承办单位认为需要给予投诉人一定额度先行赔付的;三、投诉已经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投诉承办单位认为需要给予投诉人一定额度先行赔付的。

  需要提醒的是,福建省还建立了恶意投诉的处理机制,防止“碰瓷”。一旦有人恶意投诉、伪造证据、骗取赔款,将会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对外公布;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海都记者 朱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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