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厉行“三问”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真兑现
问责建议:硬碰硬追究责任
今年2月,省委责任制检查组在厦门检查时,发现思明区政府存在违规借用区属企业超标车辆问题。而在2015年8月,省委巡视组到该区巡视时,已指出该问题,但整改不及时。
检查组立即督促厦门市委启动问责程序:对负主要领导责任的思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局长林高崑、局长林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负直接责任的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副主任林双跃、工作人员宋君伟进行廉政责任谈话,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区委领导给予诫勉谈话。
在责任制检查中,我省已形成一套联动机制:省委检查组通过梳理问题清单,明确问责对象,提出问责建议,督促被检查单位实施责任追究,形成问责清单并上报检查组审核把关。
在2015年的检查中,省委检查组发现石狮市永宁镇一宗工业土地闲置问题,但直至2016年检查时仍未整改到位。随即,检查组督促当地启动问责程序,4名相关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其中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春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调离国土规划系统;永宁镇党委书记张国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在问责重点上,把整改不落实、不到位,“四风”问题突出,以及职责范围内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违纪违法案件等作为重点,坚决问责。
比如,福州市针对省委巡视组两次指出马尾区公车配备和使用过滥等整改不到位问题,问责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3人;省司法厅对下属2个监狱5名干警严重违纪涉嫌犯罪问题,问责领导干部13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5人。
在问责对象上,突出关键少数,问责的290人中,共涉及厅级干部9人、处级干部93人,其中设区市领导5人、县(市、区)党委主要领导6人,另移送省管干部问题线索4条。
在问责形式上,突出追究刚性,坚持依纪问责,该采用党纪政纪处分的,绝不手软。比如,省卫计委对19人进行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占42.1%。
为了让问题更精准、问责更到位,省委检查组实行“两个见面”:一是问题提前见面。集体约谈前,由检查组组长将问题清单与被检查地区(部门)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见面;二是问责提前见面。问责启动前,在严格区分性质、情节、对象的基础上,采取省管干部直接约谈与非省管干部委托约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逐一约谈,通过谈问题、明责任、写认识,触动其思想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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