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高招地方专项计划方案出台 申报对象及资格条件
2016-05-09 08:39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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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福建省高招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申报和审核工作方案日前出台,实施区域包含永泰等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申报对象及资格条件为:户籍在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高中阶段具有23个县县域内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参加2016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此外,符合上述户籍条件,且连续3年学籍在民族中学(宁德民族中学、福州民族中学、晋江陈埭民族中学)的少数民族考生,并参加2016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也允许其报考。
据了解,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省属本科高校。地方专项计划只面向文史、理工类招生,不安排艺术、体育类招生计划,纳入各校招生总规模。
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考生应于5月11日-13日,持申报所需材料到当地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记者 张立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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