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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开展基层首诊试点 居民社区看病更方便

2016-02-20 08:15 来源:海峡导报 0

今后,福建省居民在社区小病看门诊,将更方便和更实惠。近日,福建省政府办正式出台实施意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福建省明确将通过提高基层报销比例,降低和取消普通门诊起付线,试行部分慢性病基本药物免费,鼓励群众自愿到基层首诊。
    根据实施意见,2017年全省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要取得突破性进展,县(市)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65%。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适应分级诊疗制度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省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福建省明确,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制度,即通过公示基层诊疗服务清单,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吸引群众自愿到基层首诊,基层中医工作薄弱地区的县级中医院门急诊纳入首诊单位。同时,通过提高基层报销比例,降低和取消普通门诊起付线,试行部分慢性病基本药物免费,鼓励群众自愿到基层首诊。通过三级医院为基层转诊预留号源,提供便捷转诊服务,引导群众到基层首诊。2016年上半年,各设区市至少选择1个城区和1个县(市)开展基层首诊试点,2017年基本建立基层首诊制度。
    实施意见指出,福建省将建立健全双向转诊制度,省、市、县级医院安排专门科室负责转诊事宜。上级医院应当为基层和下级医院预留一定比例门诊号、检查号、检验号、住院床位等,优先接诊基层和下级转诊患者。对需要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症患者、手术患者,建立绿色转诊通道。推广厦门、三明等地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备的做法,适应基层拓展诊疗项目和接收下转患者治疗需求,按照医保和新农合用药目录放宽基层药品目录。2016年,省属三级医院为市、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门诊号源不低于30%,2017年增加到不低于50%。(记者 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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