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福建 > 福建新闻 > 正文

福建省三类景区有提升有奖励 最高奖100万

2016-02-17 08:47 来源:福建日报 0

  省旅游局和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对2016年景区提升项目进行奖励,最高奖励达100万元。

  据悉,主要奖励分三项:一是A级景区奖,对2016年新评定的国家5A级景区奖励100万元、4A级景区奖励30万元。二是国家级品牌奖。对2016年新评定的国家旅游度假区或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奖励50万元,用于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景区提升奖。智慧景区建设根据各景区收费票点数和人流量,核定新建智慧闸机或改造智慧闸机的实际数量,按5A景区不高于18万元,4A景区不高于15万元,3A景区不高于12万元给予补助;景区的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等项目建设给予补助不高于30万元;省定重点景区予以重点补助。(记者 储白珊)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到头了;
下一条:福建抽检显示:部分中药饮片厂家不合格率超40%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