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福建 > 福建新闻 > 正文

福建省出台支持农民工等返乡创业十二条新政

2015-12-12 09:25 来源:东南早报 0

  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有利于促就业、增收入,有利于促进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协同发展,有利于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昨日正式向全省下发《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十二条措施》。

  建农村互联网创业园最高奖励20万元

  新政规定,我省将重点扶持返乡人员创建农机服务、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等合作社,省级财政安排3000万元扶持150个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支持返乡创业人员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发展家庭农场,各级财政每年重点培育500家家庭农场示范场,其中省级100家以上,每个设区市30家以上。

  支持建设农村互联网创业园,为返乡农村电商提供网站建设、仓储配送、网络技术等服务,从业人员达100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上网卖福建农产品最高奖励100万元

  鼓励返乡人员挖掘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民俗文化价值,发展休闲农业、林下经济、乡村旅游、创意产业、养生养老,推进农业由单一生产向休闲观光、农事体验、文化传承、康体健身等多功能拓展,加快一、二、三产融合。

  省级财政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的创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60万元、40万元。鼓励返乡人员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推动政府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返乡创业人员购买村庄规划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旅游开发等项目成果。

  支持返乡人员到农村开展电子商务经营,利用阿里巴巴集团“千县万村”、京东集团“千县燎原”和苏宁“农村电商”等计划项目,构建网货下乡、农品进城的网上通道。对通过自营或第三方平台销售福建农产品,网上年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B2C企业和网上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B2B企业,省级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记者赖劲松)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到头了;
下一条:福建将与泛珠各方 深化务实合作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