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 福建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提高
2015-11-20 15:12 来源:闽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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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资助中心获悉,今年起,我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提高,资助范围扩大,资助比例相对灵活可控。
据了解,根据新修订的普高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有三大亮点:提高资助标准,按原有两档分别提高相应标准,第一档资助标准从每生每年2500元提高到3000元,第二档资助标准从每生每年1200元提高到1700元。扩大资助范围,第一档资助对象由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扩大为孤残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和烈士、优抚家庭学生,第二档资助对象保持不变。实行动态比例,全省受助总人数原则上按在校生的10% 比例控制,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困难学生人数。即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并适度向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进一步推进“精准资助”,确保财政资金用到更需要的学生身上。
据市教育局资助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2015年秋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将按照新标准发放,已经发放的春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也将按照新标准予以补发。据统计,今年春季学期我市共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152人、542.25万元(含补发金额)。资助标准的提高,将能为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生活、顺利完成学业提供更好的保障。(记者 叶陈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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