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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违规被交警暂扣 车主擅自将车骑走将认定抢夺罪

2012-04-17 07:37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闽南网讯 车辆违规被交警暂扣,车主能否擅自将车骑走,第二天再去交罚款?龙文郭坑镇的杨某可以用他的经历告诉你,千万不要这么做。

  去年11月30日下午,杨某骑摩托去长泰县城办事,因未戴安全头盔、摩托车未挂号牌,被长泰交警拦下开具罚单,摩托被暂扣并停放在长泰平顺交通服务有限公司的停车场。民警交代杨某,到长泰交警大队处理违章记录。

  由于没有携带车辆行驶证,杨某不能马上去处理违章记录。考虑到自己的村子距离长泰县城较远,他决定铤而走险,于当天下午5点多窜至停车场,见里面很多人在忙碌,没有人注意自己,便将自己的摩托骑走。“我把摩托开出停车场后,有工作人员大声叫我停下来,还有好几个工作人员追出来”,然而,杨某不顾后面的人大声喊停车,径直将车子开出停车场并回家。

  平顺交通服务有限公司经理林某称,当时他以为杨某是来停车场,拿被暂扣车辆上的物品,没想到杨某居然将交警暂扣的车骑走。林某报警后,长泰武安镇派出所民警当晚电话联系杨某,要他将车骑到派出所来处理。第二天一早,杨某便让邻居将车送到派出所,他也于当天下午投案。经长泰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辆摩托价值3268元。

  昨日,经长泰检察院提起公诉,长泰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当庭一审判处杨某犯抢夺罪,鉴于杨某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故单处罚金3000元。

  法官的话:杨某的车被公安机关暂扣,虽说所有权还是属于他本人,但车辆的暂时处分权已发生转移,在本案中,平顺交通服务有限公司依据保管协议,取得车辆的合法占有权,负有保管车辆的义务,承担保管车辆期间损毁灭失的风险。停车场凭相关凭证放车,否则将对寄车人承担违约责任。杨某在已经被停车场工作人员发现的情况下,还强行将自己被公安机关暂扣的摩托公然骑走,已经犯了抢夺罪;如果杨某骑走摩托车没有被发现,则会以盗窃罪论处;假设杨某在骑走摩托车的过程,又使用暴力,则构成抢劫罪。(本网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高翔 黄从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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