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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多部门发文: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内容

2015-10-13 08:51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10月13日讯 福建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福建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记者昨日了解到,未来3年内,福建省将多措并举地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

  当前,福建省学前教育仍然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幼儿园布局结构不够合理,城乡规范化的普惠性资源依然短缺;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仍显不足,城区公办园“大班额”问题还比较突出,农村幼儿园、部分民办园相对薄弱;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尚不健全;幼儿师资缺乏,素质有待提高。

  有关负责人表示,到2017年,福建省将基本形成布局结构趋向合理、学位供给基本满足入园需求、保教质量逐步提升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适龄幼儿入园率达98%。届时,全省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面达75%,各级示范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扩大到40%。

  计划明确提出,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要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

  今后,各地要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城镇服务人口1万人、农村服务人口3000~6000人设置1所幼儿园的原则,合理制定城乡幼儿园布局规划,逐步减少“大园额”、“大班额”。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各地城镇住宅小区要逐步补足配齐幼儿园。

  此外,各地不得出售或变相出售公办幼儿园和资产属于国有的幼儿园。今后,福建省还将试点探索“地方为主、省级奖补”的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园教育服务机制。(海都记者 郭若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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