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岁惠英红自曝童年乞讨经历 撕腿接40拳换来的机会
“最快乐”的乞讨童年
惠英红由《幸运是我》中芬姨与阿旭“做人就是你帮我我帮你”的故事时,突然感慨如今的社会这种互相帮忙的人情味淡了很多。她向记者讲起3岁开始的乞讨经历,“我们一家穷到住在别人的楼梯底,当时有一个女人叫萍姐,比我妈大一岁,她丈夫是瘫痪的,还要养三个小孩。当时打越战,很多美国水兵、英国水兵会来香港度假。萍姐在湾仔赚到一些钱,就叫我妈去那里,把一些纪念品、口香糖、扑克牌和筷子,卖给水兵。水兵通常都会买的,因为觉得我们很可怜。萍姐也是穷人,当时她心地多好啊,也不怕抢生意,带我们去那里赚钱。萍姐现在都还是我的邻居。”
本以为10年的乞讨经历是惠英红的“悲惨童年”,但她却表示那是她人生最开心的时光,“小孩子不用上学,整天在街上,周围饭店的人都很疼我,时不时给我好吃的,有得吃有得玩,对小孩子来说是最快乐的时光。虽然也会被打,但我特别醒目,从小就学会看人,知道什么样的人会同情我给我钱,知道什么人要避开。我是当年在湾仔乞讨的小孩中赚最多钱的,就因为我够醒目肯努力。我从小就知道不辛苦得不到机会,得不到收获。”
撕腿、接40拳换来的机会
13岁那年她开始在夜总会当舞者,4年内跳成领舞的舞者,月入1500港元。“当年有不少需要动用到兵器的舞蹈,教我们如何使刀枪剑戟的老师,就是甄子丹的妈妈麦宝婵。我知道不辛苦练习,我跳不上主角的位置。别人在那慢慢练踢腿,我就找几个人帮我撕腿拉筋,我最终成为主角,所有都是要付出的。”
4年后,她在跳舞时被午马叫到一边,当时午马是张彻的副导演,在为他的《射雕英雄传》寻找梅超风的演员。“我和几个跳舞的师姐被叫到台下和张彻见面,就这样我进入影坛。”
穆念慈有一场比武招亲的戏,有舞蹈功底又会用兵器的惠英红打起来动作特别美,给张彻以及武行留下深刻印象。此后她成为邵氏签约演员,月薪500港元。
薪水明明比跳舞少很多,惠英红解释她仍愿意当演员的原因:“我十几岁时思想很成熟。我看到跳舞的领班四五十岁了,一个月就几千块钱薪水,我跳到她那个位置又有什么盼头?当明星月薪500块,我就赌一把,我相信我红了之后能变成5万块。我妈不肯我当演员,我就找姐姐帮我签约,谎称没有爸妈。”
而惠英红的明星梦是被戏院门口的海报开启的,惠英红说:“我那时候还没钱进入戏院,但我看到戏院门口林黛、李菁她们那些海报,很多人掏钱进去看完电影出来都赞她们多好多好。我不知道什么叫有钱人,当时在我看来,她们就是有钱人。我就想变成她们那样。”
做着“有钱明星梦”的惠英红,进入影坛后被定型为“打女”。“邵氏反正每个月给500块固定工资,什么戏都叫我去演。在刘家良导演的《烂头何》中,我被叫去演龙套。那时女主角只拍了一上午就因为太累逃跑了,刘家良很生气,立刻要换角,他在现场吼副导演找演穆念慈的小姑娘来演,副导演就指着我说就在这儿,这是我第一次演女主角,演的时候我被好几个男演员打了40几拳,肚子就只用剧本垫着,打到我到外面呕吐,但我硬接下来。因为我受不了就不能做主角。之后我就经常拍刘家良的戏。他导演的《长辈》让我成为金像奖影后。”
惠英红说自己第一次当影后时根本没感觉,还想着能换成钱就好了。“后来刘家良知道我家原来那么穷,就帮我去和邵氏谈涨工资,最终由月薪500块变成一部戏5万块。”此后她红了十几年,一直演动作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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