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心如名誉权案胜诉获赔6万元 被告已公开致歉

网易娱乐   2019-06-27 11:14

  6月27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简讯,称被告孟*坦因公开发布针对林心如的侮辱、诽谤内容,被判构成对林心如名誉权的侵犯,须向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支出合计人民币6万元整。2019年6月26日,被告孟*坦已遵照法院判决在其微博首页置顶位置向林心如公开致歉,同时履行了赔偿义务,林心如收到被告赔偿款项当日即委托律师事务所将6万元赔偿款全额捐赠公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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