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名誉权案二审胜诉 被告已履行判决并公开致歉

网易娱乐   2018-12-24 15:24

  歌手、演员吴亦凡名誉维权案二审胜诉。被告吴某因发布诽谤内容被判构成对吴亦凡名誉权的侵犯,须持续十日向吴亦凡公开致歉并赔偿吴亦凡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60000元。2018年12 月 22 日,被告吴某已遵照生效判决书向吴亦凡公开致歉。

吴亦凡名誉权案二审胜诉 被告已履行判决公开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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