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晗人格维权案再度胜诉:被告需承担21万元赔偿及诉讼费用

腾讯娱乐、新民晚报   2018-08-16 12:39

  8月16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表案件播报,文中称:鹿晗人格维权系列案件再度胜诉,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发布与鹿晗有关的不实言论、擅用鹿晗肖像,被判构成对鹿晗名誉权、肖像权的侵犯,须向鹿晗公开致歉,赔偿鹿晗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1万元,并承担相应诉讼费用。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中国足协被授予“亚足联精英青训计划三星会
  • 世界杯英格兰vs阿根廷哪队强 阿根廷对英格
  • 台湾民众赴陆交流意愿持续高涨 国台办:热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