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晗人格维权案再度胜诉:被告需承担21万元赔偿及诉讼费用
腾讯娱乐、新民晚报 2018-08-16 12:39
8月16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表案件播报,文中称:鹿晗人格维权系列案件再度胜诉,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发布与鹿晗有关的不实言论、擅用鹿晗肖像,被判构成对鹿晗名誉权、肖像权的侵犯,须向鹿晗公开致歉,赔偿鹿晗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1万元,并承担相应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