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名誉权案事件始末 吴亦凡为什么要起诉王某某

中国青年网   2018-07-12 17:10

  因认为王某某在新浪微博平台中公然捏造、故意散播其疑似吸毒等对其进行诽谤的微博言论,使其公众形象遭受严重贬损,WU YI FAN(中文名:吴亦凡)以名誉权纠纷为由将新浪微博平台运营商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及王某某诉至法院。7月1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吴亦凡诉称,2017年12月15日,在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运营的新浪微博平台上,王某某通过其个人微博账号“揭秘那些破事呀”公然捏造、故意散播“#吴亦凡吴亦凡疑似毒瘾发作申请懈怠精神恍惚”等对原告进行诽谤的微博内容,同时配有原告参加活动的视频内容。实际上该视频内容为原告参加某品牌活动的现场视频,后被网络用户恶意剪辑、捏造原告吸毒疑似毒瘾发作。而微梦创科公司是为王某某提供信息发布服务的网络提供者,对王某某所使用的涉案微博账号具有管理职责与管理权限。由于原告主要从事演员、歌手工作,曝光度较大,二被告的行为已使原告的公众形象遭受了严重贬损,并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严重侵犯。

  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微梦创科公司披露截止至涉案微博删除以前的浏览量;判令王某某在全国公开发行报纸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万元、因维权而支付的公证费及律师费等合理开支5万元,以上共计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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