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华强名誉维权案一审胜诉 被告被判公开致歉赔偿2.5万

网易娱乐   2018-05-11 16:57

  5月11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了向华强名誉维权案案件播报,向华强一审赢得胜利,被告吕*(微博用户)被判向向华强公开致歉(持续72小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维权费用25000元,并全额承担诉讼费用。

  案件播报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非法收受财物2.71亿余元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
  • 天舟八号货运飞船顺利撤离空间站组合体 将
  • 两名中国公民在新西兰南岛车祸中受伤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