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华强名誉维权案一审胜诉 被告被判公开致歉赔偿2.5万

网易娱乐   2018-05-11 16:57

  5月11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了向华强名誉维权案案件播报,向华强一审赢得胜利,被告吕*(微博用户)被判向向华强公开致歉(持续72小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维权费用25000元,并全额承担诉讼费用。

  案件播报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柳州监狱原党委书记、监狱长陈拥军严重违纪
  • 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
  • 三部门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调拨中央抗旱物资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