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华强名誉维权案一审胜诉 被告被判公开致歉赔偿2.5万

网易娱乐   2018-05-11 16:57

  5月11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了向华强名誉维权案案件播报,向华强一审赢得胜利,被告吕*(微博用户)被判向向华强公开致歉(持续72小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维权费用25000元,并全额承担诉讼费用。

  案件播报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六部门联合部署开展第四次青少年版权保护季
  • 2025年7月贵州省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
  •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向彪等任免职的通知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