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銮雄宣布和吕丽君分手 2014年就已经分手会履行父亲责任

北青网   2016-11-15 14:39

声明全文如下:

  对于近月有报道关于本人与吕丽君小姐(简称“吕小姐”)的关系,本人发现当中有不少失实之处,现发此场声明以正视听。

  1.本人与吕小姐在2014年已经正式分手,彼此再没有任何关系。自分手后,本人与吕小姐的任何接触,只因为她是本人两名年幼子女的母亲,仅此而已,并无其他。

  2.对于本人与吕小姐的一对子女,本人一直负责他们的生活、教育及其他开支,即使与吕小姐的关系已了断,也会继续履行父亲的责任。

  3.分手前,本人一直照顾吕小姐的起居饮食,并且送给她大量现金、首饰及其他礼物,总值超过港币$20亿。她现在已是超级富婆,无需要我任何经济支持,也可过着富裕的生活。

  4. 本人与吕小姐在2015年已经订立书面协议,同意各不相干,互不拖欠,各自生活,绝不骚扰对方及各自的家庭朋友,双方并承诺不会向对方要求或追讨任何资产权益。本人没有责任亦不会再照顾吕小姐或给予她任何金钱或其他馈赠。

  5.考虑到子女还年幼,需要照顾,本人因此同意让吕小姐居住在本人为子女安排的大宅,也让吕小姐享用本人为子女安排的车辆及私人飞机只为方便照顾和陪伴他们,本人也把子女的生活费交予吕小姐处理。

  3.分手前,本人一直照顾吕小姐的起居饮食,并且送给她大量现金、首饰及其他礼物,总值超过港币$20亿。她现在已是超级富婆,无需要我任何经济支持,也可过着富裕的生活。

  4. 本人与吕小姐在2015年已经订立书面协议,同意各不相干,互不拖欠,各自生活,绝不骚扰对方及各自的家庭朋友,双方并承诺不会向对方要求或追讨任何资产权益。本人没有责任亦不会再照顾吕小姐或给予她任何金钱或其他馈赠。

  5.考虑到子女还年幼,需要照顾,本人因此同意让吕小姐居住在本人为子女安排的大宅,也让吕小姐享用本人为子女安排的车辆及私人飞机只为方便照顾和陪伴他们,本人也把子女的生活费交予吕小姐处理。

  本人郑重声明,这一切安排绝对不代表本人对吕小姐的任何关照或爱护,纯属为方便照顾两名年幼子女,有关安排将因应情况而更改,本人亦保留一切变更改动及修改的权利。

  本人希望大家从此明白本人与吕小姐已断绝关系,不要再作错误报道或揣测。

  据悉,98年参选港姐的吕丽君,落选后返回伦敦读书,在LV做兼售货员。在那个时候认识刘銮雄,从此改变她的一生。相知相交相恋16年(刘銮雄声明指2014年已同吕丽君分手),生下一对子女,最终两人最终以分手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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