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东方巨力遭投诉:市民原油投资40天亏40万
神秘指导老师
9月一天,深晚记者随同李女士到厦门东方巨力深圳分公司。
李女士当面指责孙某志“不专业”,孙某志则表示,投资有风险,他只是提供建议,李女士应该为自己的投资失误负责。
9月24日,深晚记者联系厦门东方巨力深圳分公司一名具体跟进李女士投诉的李姓经理。该经理表示,“喊单”只是一种建议,最终买或者卖,都是由投资者自行操作。
“李女士自己是成年人,对投资她应该有自己的判断,亏损了要自己承担,不能怪别人。”她补充道,“你(李女士)不贪心,亏不了钱”。
记者询问孙某志职务,她说,李女士投诉纯属胡闹,“现在没到追究老师责任的时候”。
深晚记者电话联系“指导”钟先生交易的朱某。朱某称,“我没给过他(钟先生)多少指导”。
根据中经商品交易中心官网公布的《中经商品交易中心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交易中心对会员单位从业人员实施从业资格管理,并在官网提供查询端口。深晚记者在中经商品交易中心官网以“孙某志”、“孙”、“朱”为关键词进行查询,未返回结果。
在一份书面复函中,中经商品交易中心称,从业人员具体类别、资格,请查阅网站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
9月25日,厦门东方巨力相关负责人向深晚记者介绍,没听说过“孙某志”其人,但公司员工不少,要进一步了解,此外,公司有研究部门,所有投资建议,会在网站或者微博公开披露,供投资者参考。
“公司没有指导老师这种角色。”该负责人说。
对各种投资交流群,他强调,与公司无关。
维权还是胡闹
李女士试图理清楚自己从入市到退出,两个月内的关键事实,但她发现,手头没有什么证据。
她向公安部门报案,民警表示,要先提供相关合同,以研判是否符合立案条件,但她手头一份合同都没有。
李女士又到厦门东方巨力深圳分公司索要合同。前述李经理称,李女士是在网上开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交了别人签名,相关合同只保留在系统中,而且,公司曾安排电话回访,李女士确认了是网上开户和阅读过相关须知事项。
但李女士则表示,只是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签名等,委托业务员帮忙开户,所谓风险告知等等材料,自己没有见过,她曾明确告知回访客服,但后来不了了之。
中经商品交易中心回应,中心拥有严格开户管理办法,未签订任何客户协议合同的情况下,交易账户无法激活,合同包括电子合同,客户点击相关按钮,即产生相关法律效力。该中心还表示,中心开设有投诉渠道,协调处理投资者与会员单位矛盾,但对部分无理取闹或者非法维权的,中心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权利。
深晚记者查阅发现,原油销售、仓储须经商务部许可,截至2015年9月,全国石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中共有原油销售企业共有27家,仓储企业26家,中经商品交易中心会员单位无一在列。截至深晚记者发稿,中经未对交易所是否有会员单位抑或客户具有原油销售资质作出回应。
深晚记者最近一次联系李女士时,她反思了自己两个月的投资经历,感觉很傻。“业务员有义务帮你赚钱吗?”她说,“他有这本事,还要给你服务?”
“也许,规则上确实没什么问题。”她继续说道,“但这是什么性质的投资?这是投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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