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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到违反广告法” 这样的广告也违法

2015-09-07 08:18 来源:扬子晚报 0
对于有些广告发布者使用“好到违反广告法”替代遭禁广告用语的做法,南京市工商局明确表示,这种说法已经涉嫌违法。

  工商执法人员在检查广告用语。陈郁 摄

  从本月起,堪称“史上最严”处罚尺度的新广告法正式实施,昨天南京市工商部门开展广告代言专项整治行动。对于有些广告发布者使用“好到违反广告法”替代遭禁广告用语的做法,南京市工商局明确表示,这种说法已经涉嫌违法。

  昨天上午,南京市工商局广告处组织了督查组到各区开展了督查,督查组会同当地区市场监管局检查人员在相关药店、超市进行了随机抽查。在一家超市,执法人员发现了有一个品牌保健食品外包装上有明星代言,不过该保健食品是9月1日前生产的,执法人员对商家进行了善意提醒。超市负责人表示将尽快销售掉,并不再对此类商品进货。

  南京市工商局广告处副调研员王坚勇介绍,由于今年4月以来,市工商局开展了一系列的新《广告法》宣传、培训活动,各相关企业、经营方、广告制作单位和监管执法人员对新法有了充分的认识,所以目前南京的新法落实情况较为良好,下一步,他们还将继续加强相关的督查工作。

  记者注意到,“新广告法”的禁用宣传语让很多广告策划人“脑洞大开”,一大批广告文案因为与新法相悖,被推倒重来。一家手机广告商的广告这样写“手机好到违反广告法,款式帅到没朋友,价格优惠到不让说。”对此南京市工商部门明确这种说法已经涉嫌违法。(记者 陈郁 通讯员 江晓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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