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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流通中间环节或被缩减 中间商面临生存危机

2015-03-30 16:18 来源:经济观察报 0

  挤走药价水分

  不过,这里还有一个混乱的概念,就是众多的二级代理商同时也是一级代理商。

  比如陈立的公司,除了承接大型一级代理商的业务外,同时也是一些小药厂的一级代理商。因为一些规模较小的药企没有足够的资本自建营销队伍,而大型一级代理商也不愿意代理他们的产品,所以这些小药企只好把小型的医药商业公司作为他们的一级代理商。

  在医药行业,这类一二级医药商业公司有个笼统的称谓——“中间商”。这其中包括配送商和代理商。也就是说配送商负责把药品从库房送到医院去,只和医院的药剂科打交道。而代理商要做方方面面的工作,医院是否采购药品,医生用不用药品、用多少,这些都是代理商工作范围内的事情。

  这其中,也分为一级代理商和二级代理商,一级配送商和二级配送商。而在医疗市场环节中,往往一级商家几乎容纳了药品的代理和配送,因为为了保证药品的安全,GSP要求库房的仓储常温为25度左右,并必须设有冷库和冷链配送,而二级代理商和小型一级代理商因为投入库房成本和实行GSP监管的要求较高,因此大多不设库房,有了药品销售订单后就通知厂家或是一级代理商发货。

  据陈立介绍,大部分小医药公司,通常租个民用房就将药品放在里面,根本不在乎药品的仓储适应温度。正是这种不规范的环境,导致了劣质药品横行。

  而在药品流通环节中,大量二三级代理商的存在则抬高了药品的终端价格。比如以某款普通药品价格为例,药厂保留15%左右的利润后设定出厂价,在流通环节中,省级型的一级医药商业公司为了走量,通常在保证15%左右的利润后再分销给二级医药商。二级医药商由于销售成本较高,因此利润空间一般在50%—60%左右。以陈立90人左右的小型医药公司计算,年纯利润大约会保持在70万到80万之间。“但从2013年开始,随着招标环节的压价,陈立公司的利润逐渐降低,到2014年纯利润只有30万左右了。”陈立和合伙人分成后一算,一年8个月的时间漂泊在外,赚的却越来越少。

  而当二级经销商们大概40%左右的利润空间被挤出后,药品的价格就会自然下压40个点。届时,医院以药养医改革就将会取得极大的突破,最终使老百姓看病买药的费用大大降低。

  寡头形成期

  在一位国药河南医药商业公司人士眼里,这一轮政策,让众多的二级医药代理商面临着生存危机。今后,他们可能会被大型医药商业公司兼并,然后整体运营归属到总部划定的区域性公司架构,在总部的规划内分销、配送药品。

  当然,他们也可以像陈立一样,彻底告别医药行业。

  而随着有关政策对药品的管控,中国医药商业公司的寡头格局也正在逐渐形成。在哈药、燕京医药公司人士眼里,10000多家的医药商业公司实在太多了。而美国真正的大型医药商业公司只有3家。

  目前,虽然国内前百强医药商业公司集中度在提高,但相比国外还是较低。据商务部2013年药品流通统计分析显示,前100位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0.1%,其中前10位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2.9%,前50位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0.9%。

  而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以上的药品批发企业有12家,比上年增加2家;50亿到100亿元的有11家,比上年增加4家;10亿到50亿元的有75家,比上年增加1家。

  事实上早在2009年时,商务部就有意推进医药商业公司的行业性洗牌。

  据商务部关于药品流通的“十二五”规划纲要显示,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药品批发企业1.3万多家;2009年,全国药品批发企业销售总额达到5684亿元,2000年至2009年,年均增长15%。

  而由于长期实行的以药补医体制等体制性弊端,以及药品定价、采购和医保支付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加上准入门槛较低、行业规划管理欠缺、市场竞争不充分、执法监督工作不到位等因素,导致药品流通行业集中度偏低,现代医药物流发展相对滞后,购销领域各类违规经营现象突出。

  为了提高行业集中度,规范流通行业的混乱局面,商务部的纲要提出到2015年末形成1到3家年销售额过千亿的全国性大型医药商业集团,20家年销售额过百亿的区域性药品流通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总额85%以上。

  据接近商务部药品流通司的人士透露,当时商务部在编制这份规划纲要时,内部讨论曾希望通过政策杠杆,到2015年末让行业洗牌至3000家左右。但考虑到无法有把握控制,因此并未最终写进文件中。

  而对于推动行业的重组,形成龙头企业则是文件明确规划的。对于庞大的企业数量,纲要指导加强日常监管和考核,建立退出制度,对违法违规和不遵守各项管理制度的企业要限期整改,严重的取消经营资格。

  在这一总的思想指导下,近些年各地加大了对部分中小型医药公司的取缔。三月份,山西对证件过期、未通过新修订的GSP认证的省内64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业务制止。福建省作为医改的试点省份,提出到2017年省内保留10家配送企业配送全省的药品和器械。而在这5年中,国药、华润、哈药、北药等等大型医药集团则在不断的扩张自己的营销版图。“伴随着药价的改革,中间环节必须清理。”卫生计生委人士称,接下来流通环节会被更加规范。而未来,中国医药商业公司寡头的格局也会逐渐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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