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之脏触目惊心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不堪入目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不力
随着我国城镇化不断推进、高层住宅不断增多,二次供水导致的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二次供水设施产权管理分散、建设标准不统一、设备缺乏定期维护等,是造成二次供水污染的重要原因。
据了解,武汉市水务部门每年有60%至70%的投诉因二次供水水质问题。记者梳理发现,造成二次供水污染的原因有三:
一是二次供水设施的产权归业主,管理分散。我国《物权法》界定二次供水设施的产权为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应承担其维护的职责,但目前国家没有出台与二次供水相关的管理办法。石家庄市供水公司总经理刘建波说,自来水供应单位既不拥有这些二次供水设施的产权,也没有得到授权去管理这些设备,供水企业保证水在进入小区时合格,而进入居民家前的“最后一公里”,一般由开发商、物业或房产所有者来负责。
随着国有企业改制、住房制度改革的逐步推进,大批由企事业单位管理的老旧居民小区无人管理或业主自发管理,而业主普遍缺乏管理意识和能力,不愿承担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费用,随意废除设施、改变设施用途等行为时有发生,造成二次供水设施无法正常发挥功能。
二是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标准不统一。分散的二次供水设施由开发商建设、物业公司管理,开发商在建设二次供水设施过程中,存在建设标准不统一,所用材料良莠不齐。这些设施由小区物业负责维护清洗,至于能否保证二次供水水质,在于物业能否尽职尽责,保障二次供水水质成为物业能否“凭良心”做的事。
三是供水企业有心无力承担设备的维护。邱文心说,居民的物权意识不强,遇到二次供水影响水质会找政府、找供水企业,政府出于维护社会稳定的考虑,让企业被动地承担了这类服务。现有水价内不含二次供水设施的改造和维护,在没有政策、资金的支持下,由供水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成本过大。
武汉市二次供水的泵房有2000多个,为防止自来水污染“最后一公里”现象,武汉水务集团本打算全部接管,但是接管过程中发现这项工作消耗人力、物力、财力太大,接管了170多个,不得不停下来。
相应供水法律规章缺失
《经济参考报》记者调研了解到,对于二次供水的安全隐患,个别地区探索制定地方二次供水条例。业内人士认为,国家应加大力度制定相应的法律规章,真正使二次供水有法可依。
近年来城镇化速度加快,市区内二次供水设施逐年增长,一些水污染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市民日益关注自身饮水安全,记者采访了解到,由于自来水水质问题,一些地区出现市民堵路、堵政府等群体性事件。
对于二次供水的安全隐患,专家建议,相关部门应该加快制定相应的法律规章,为二次供水管理提供法律依据。邱文心建议,进一步明确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管理的责任主体和资金渠道。新建楼房的二次供水设施建设采用建管合一模式,即设计、施工和后期运营维护由水务集团负责,建设资金列入房屋的建设成本。
老旧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由政府组织,水务集团实施,改造后由水务集团统一管理,改造资金政府由承担。对于水务集团接管的二次供水设施,通过收取二次供水服务费来进行日常的运营业管理,做到“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维护、统一收费”。
专家建议,在用水管理条例中明确,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主体应当加强二次供水的日常管理,建立水质管理制度和检测档案;定期进行水质常规检测,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定期对各类储水设施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由记者刘大江、秦华江、关桂峰、丁铭、白明山、袁志国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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