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消费主张 > 正文

韩后有机化妆品被指偷换概念 回应:将换包装

2013-11-29 16:53 来源:新快报 0

  韩后化妆品有机认证过期一年多,却仍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注“有机护肤”、“天然有机”等字样,市民投诉其有意误导欺骗消费者。昨日广东省药监局回应称,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不得标注“有机”字样。生产商广州十长生化妆品有限公司表示,已撤销网店上的相关宣传,也已逐步更改包装。


韩后化妆品的旧包装上以"无添加"做宣传。

省质监局未获认证不得标“有机”

  就韩后的有机认证过期仍标称有机一事,广东省质监局回复称,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如果产品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产品、产品最小销售包装及其标签上标注含有“有机”、“ORGANIC”等字样且可能误导公众认为该产品为有机产品的文字表述和图案,相关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

  记者查询了解到,《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若违反上述规定,地方认证监管部门可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省工商局韩后的注册商标未获核准

  广州十长生化妆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之所以在产品外包装外标“韩后有机”、“韩后有机护肤”字样,是因为这些均为该公司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

  对此,广东省工商局回应称,该公司确实在“洁肤乳液、浴液、化妆品”等商品上分别申请注册以上商标,但目前尚未获得核准注册,不享有商标专用权。

  该局回复称,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市药监局

宣称“天然无添加”或是夸大

  记者从韩后一款名叫“茶蕊能白去角质素”的产品外包装上看到,该产品正面用大字标注“无添加”,但成分表中却写明含有丙二醇、聚乙二醇、丁二醇等成分。

  对此,广州市药监局回应称,如果韩后洁颜乳、净爽水等化妆品是使用化工原料配制,而在产品外包装上通过标注“天然无添加”暗示产品不含化工原料,则属于化妆品制法有虚假夸大行为。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老凤祥项链戴5天即断裂 多款产品不合格遭通报
下一条:受禽流感影响 今冬羽绒制品价格上涨成大趋势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