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妈妈申领生育保险金遭拒 生育保险金怎么领取有哪些要求

新京报   2019-09-02 11:51

  8月28日,上海的未婚妈妈张萌(化名)收到了一个好消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她生育保险纠纷案的再审申请。从2017年冬天起,张萌开始打一场被称为“国内未婚生育申领生育保险金第一案”的官司,绵延近两年,屡屡败诉,上海市高院这一消息重新点燃了张萌的希望。生育保险,是一项保障公民在生育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女性生产后可向社保部门申领生育保险金,弥补产假期间的工资收入,并享受生育医疗待遇。《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办法》规定,生育保险申请人需提供计划生育情况证明,而为了办理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申请人需提交“夫妻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张萌就是被这条规定绊住了。2016年,张萌意外怀孕,当时她刚跟男友分手,但在家人的支持下,决意生下孩子。综合判决书信息,2017年7月,张萌在上海市浦东区金杨街道办事处申请《计划生育证明》,但因未能提供配偶身份信息和婚姻证明,街道不予受理。2018年1月23日,张萌向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申领生育保险待遇,但因为没有《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且表示无法进一步补全,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告知张萌申请业务不能办理。张萌先后起诉了金杨街道办事处、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但均败诉。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书显示,根据相关法律和办法,只有计划内生育的妇女才有权利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且申请时需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计划内生育的证明。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认定张萌不符合申领条件并无不当。今年7月,张萌向上海市高院提出了再审申请。张萌和她的律师坚持认为,未婚妈妈也有权领取生育保险金。打官司的这两年间,张萌的儿子已咿呀学语。对张萌来说,这早已不是她“一个人的战斗”,虽然对再审结果不抱太乐观的预期,但能够引起公众对于这个群体权益的关注,在某种程度上,她和站在她身后的那些未婚妈妈们,已经是“胜利者”了。

未婚妈妈申领生育保险金遭拒起诉被驳 再审获受理

  ▲张萌与儿子一同出游。受访者供图

  未婚妈妈之困

  新京报:收到再审受理通知书那一刻是什么心情?

  张萌:再审受理跟法院立案不一样,如果你没有足够的依据,法院是可以拒绝受理的。原本我们估计受理的概率只有百分之一二十,所以我当时蛮高兴的。

  新京报:生孩子之前知道无法领取生育保险金吗?

  张萌:在怀孕的时候我就已经在查政策了,包括打电话、发邮件咨询,得到的答案都是未婚妈妈无法申领生育保险。但起初我没有死心,等到正式申领的时候,才发现真的是做不下来。

  新京报:未婚妈妈无法申请生育保险会造成什么影响?

  张萌:生育保险金主要是弥补休产假期间损失的工资收入。综合我的工资和其他因素,我休了5个月产假,能拿的津贴有大几万。我其实不缺这点钱,但有不少其他的尤其是比较年轻的妈妈们是非常需要这个钱的。我了解到有些未婚妈妈为了生计,在怀孕晚期行动困难的时候还去找工作。对她们来说,生产后恢复身体、哺乳孩子期间,唯一的收入来源就是生育保险了。

  新京报:除了无法申领生育保险金外,未婚妈妈还会受到哪些政策的影响?

  张萌:户口是不少人会遇到的问题。虽然国务院在2015年底出台了文件,非婚生育的孩子也可以落户(注:指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初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规定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但很多妈妈没能第一时间得到准确的信息。

  还有些人会担心影响工作,比如准备去体制内工作的未婚妈妈,会担心政审不过关。总之,单身妈妈们遇到的问题五花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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