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微信群卖假药被判刑 构成非法经营罪

北京青年报   2018-03-20 08:27

  在市场上收药,通过微信群贩卖。近日,北京昌平法院对一药贩以犯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2017年,男子韩某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在市场上收购药品,并通过微信群寻找买家。韩某被抓获后,民警共查获102种13427盒药品,价值40余万元。经药品监督部门鉴定,其中,韩某自行包装的7种药品应按假药论。其他药品及部分已销售的药品,价值共计20余万元。

  昌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韩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韩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记者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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