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年夜饭酒店预订“一桌难求” 部分商家收取超时费

成都晚报   2018-01-26 08:10

  酒店规定 超过半小时收费100元

  记者走访发现,因为年夜饭预订火爆,有些商家在吃饭的时间上打起了“小算盘”。位于双流区的一家星级酒店工作人员介绍,预订年夜饭的人多,而酒店的包间又不够,因此大年三十晚上分了两轮,“5点至6点30分预订的,必须在1.5小时内吃完。”

  位于二环路西二段的一家酒店工作人员则友情提醒:“大年三十当天晚上,要在9点30分之前吃完。”工作人员说,因为酒店平时晚上10点关门歇业,大年三十当天,很多员工都想回家与家人团聚,所以酒店将平时关门的时间提前了半个小时。如果超时了怎么办?“超时的话,一桌每隔半个小时要加收100元的超时费。”

  针对部分酒店的规定,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限时一个半小时吃完这个肯定不能理解,年夜饭就是该和家人慢慢吃慢慢聊,赶时间吃饭肯定吃不好,超时还要收费完全是

  霸王条款 嘛。”市民刘女士说。不过也有少数市民对超过半小时加收100元超时费的规定表示理解,“毕竟工作人员大年三十晚上还在加班。”

  律师:侵犯选择权 违反风俗习惯

  消协:属违法行为 市民可以举报

  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郑逢生律师认为,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本无可厚非,但不能以牺牲消费者的权益作为前提。“如果因为顾客不同意限时用餐,就不接受顾客的预订,同样侵犯了消费者合理的自由选择权。”郑逢生表示,个别酒店作出的“限时”和收取“超时费”的规定涉嫌“霸王条款”,也违反了市民消费的风俗习惯。

  “合同要尊重消费者的习惯, 限时 违反了《合同法》,也违反了《消法》中的 自由选择权

  。消费者有选择服务、时效等权力。”对于“收取超时费”的问题,市消协法律事务部主任张威认为,商家在春节这一法定节假日期间这样做可以理解,但规定的时间要有合理性。

  据了解,市消协每年都会发出消费提示,明确告知各餐饮企业,年夜饭限时消费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要求企业自动取消年夜饭限时消费,同时引导已签订年夜饭限时消费合约的消费者自觉按序分批次消费。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如发现相关违规行为,可拨打12345进行投诉。同时也郑重提示广大餐饮企业,应依法经营,诚信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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