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去世婆婆遭独子逼迫过户 房子究竟是谁的?

武汉晚报   2018-01-24 08:30

  老伴去世多年,名下房产引儿子惦记,房产证上没名字的老伴能住吗?昨日,家住汉口古田的张婆婆找武汉市妇联维权咨询服务中心请求帮助,依靠法律为自己争得容身之处。

  张婆婆有个独生子,早早就结了婚和老人分开住。十年前,她和老伴花了半生的积蓄买了一套房,挂在老伴一个人名下。没想到才住几年,老伴就得急病去世了。之后,张婆婆也没办理关于房子继承的任何手续。“老伴走后不久,儿子隔三差五就要我赶紧把房子过户给他。”张婆婆说,平时儿子儿媳对她算不上很好,一旦没有了房子,自己将来恐怕连住的地方都没有。“等我百年之后,这房子自然是他的,何必现在非要逼迫着我过户呢?”

  市妇联维权咨询服务中心曹红玲律师告诉张婆婆,房子她不仅可以住下去,而且,如果觉得儿子不孝,张婆婆完全可以把房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不留给儿子。“该房产虽然是张婆婆和其老伴购买的,儿子对该房产有一定的份额,而且,在老伴去世后儿子是张婆婆唯一的法定继承人,但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如果他不赡养张婆婆,张婆婆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其合法遗产留给其他人。”曹红玲律师说,在实践中,不少老人愿意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其他人承担自己的生养死葬,老人的财产在其死后归承担这些责任的人所有。“如果子女只觊觎父母的财产而不尽孝道,也许以后父母什么都不会留给子女。”(记者陈玲通讯员郑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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