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整容遇险5小时后才送医 美容院提供病历受质疑

中国青年报   2018-01-12 10:15

  家属质疑美容院提供病历的真实性

  从ICU出院后,王丽在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做康复治疗。家属认为,胡琼华给钱一直不痛快,“按规定,住半个月,我们需要办理出院,胡琼华负责结清医药费,我们再办理入院。后来,我们催他几次,他才派人来医院交费,把发票都拿走了。”

  王小林说,为了给胡琼华和自己省钱,2017年年初,王丽回到吉安的医院做康复治疗。看到女儿的情况没有好转,家人不甘心,他们打算带着女儿去北京治疗。在红谷滩新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蹇科长的调解下,胡琼华答应承担相应费用。可是,等王丽家人到了北京后,胡琼华却没有兑现承诺给钱。

  对此,蹇科长表示,自己也很无奈,中间做了很多工作,但胡琼华就是没给钱。

  王小林觉得很气愤,带着家属来到“胡博士美容医院”,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之后,胡琼华给了5万元治疗费用,并要求签一份协议,“用于最后一个疗程的康复治疗”。

  “我还是签了,没有这个钱不行呀,女儿接下来要康复治疗呀!”王小林坦言,治疗期间的交通食宿都是家人承担,就连王丽的轮椅都是家里买的,对于这个农村家庭来说,负担实在太重了。此前,胡琼华也和他谈过赔偿费用,但王小林觉得对方没有诚意,也就不了了之。

  2017年7月,事情有了转机。王丽家人称,红谷滩新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同意将此事交由南昌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2017年7月11日上午,蹇科长带着王小林和胡琼华的委托人去了南昌市医学会。

  在证据交换环节,王小林发现,“胡博士美容医院”所提供的一份《手术同意书》中,“王丽”二字的签名与女儿以往的笔迹不同。“我自己女儿的签名我还不知道。”他拿出了以往一份材料上的签名进行对比。他还质疑,对方提供3张A4纸上手写的“手术记录”字的墨迹很新鲜,怀疑不是当时所写,而是事后补写的。

  胡琼华坚称病历没有任何问题:“我心里坦然得很!我们自己保留的病历都是这样的。”

  家属就此咨询南昌市卫计委,一名工作人员答复,如果查实美容院伪造病历,美容院就需要承担全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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