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丰速运通州电子秤违法未经检定被罚500元

中国经济网   2017-11-30 16:14

  近日,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公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北京顺丰速运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未经检定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对其罚款500元。

  11月28日,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发布京(通)质监当罚字【2017】127号处罚决定书,决定书称北京顺丰速运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电子秤1台未经检定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北京顺丰速运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罚款500元整。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萍乡市公安局一级高级警长甘海菠严重违纪违
  • 为间谍收集涉密资料 高校博士明知故犯被判
  • 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 我国已设立人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