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达撞上劳斯莱斯 法院一审判赔4万余元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2016-10-25 15:51

­  中国消费者报武汉讯(刘宁 记者吴采平)武汉市66岁的车主何女士停车时,不慎将一辆售价471万元的劳斯莱斯魅影撞坏。近日,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令何女士向劳斯莱斯车主赔付4万余元维修费用。

­  2009年,何女士花5万元买了一辆捷达车。今年1月21日,何女士开车回家,在小区地下车库停车时,不慎踩到油门上,车子撞上了停在正对面的劳斯莱斯。何女士当即报警,交警勘查现场后判定何女士全责。由于捷达车只买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只赔付2000元。

­  劳斯莱斯4S店检查后发现,车前保险杠有3处裂纹,前牌照框破裂。4S店给出了两种维修方案:一是维修前保险杠,更换牌照框,共需花费4万余元;二是更换新的保险杠,需花费16万余元。劳斯莱斯车主向何女士提出,车辆刚买半年,原价471万元,基本没上过路。如果对保险杠进行维修,就算暂时修好,他担心以后会继续炸裂,因此决定花16万余元更换新的保险杠,费用则要由她承担。何女士提出,希望能对车辆进行维修。如果选择方案二,16万余元的赔偿费用,她拿不出。

­  双方协商未果。今年2月,劳斯莱斯车主花了16万余元换保险杠,并让何女士承担维修费用。何女士表示无力承受。劳斯莱斯车主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何女士赔偿损失共计16万余元及利息。

­  今年8月31日,江汉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事发后4S店出具的检查单显示,维修和更换两种方案均可能存在前杠缝隙的后果,而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规定,恢复原状为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之一,本着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法院对被告主张应以方案一维修方案予以支持,判决何女士赔偿4.3万元维修费用。

­  据悉,劳斯莱斯车主已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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