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取消出租车“顶子费” 动态调整份子钱

华西都市报   2016-10-20 15:24

  备受关注的出租车行业改革终于来了。四川新增出租车的经营权将全部无偿使用,已有偿使用的要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份子钱”也可协商确定标准,动态调整。

­  制图/杨仕成

­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5大主要任务。通过深化传统巡游出租汽车改革和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发展,统筹解决传统行业的历史积弊和网约车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  焦点1 “顶子费”

­  新增出租车经营权无偿使用

­  经营权使用费俗称“顶子费”。

­  《方案》提出,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不得再实行无期限制,具体期限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

­  而对既有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在期限内依法变更经营主体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对现有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城市人民政府要制定过渡方案,合理确定经营期限,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

­  同时《方案》提出,在经营权期限届满或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的,按有关规定收回经营权。

­  “顶子费”的取消,将会减轻出租车经营者的负担。

­  在成都某出租车公司担任管理者的杨先生透露,专车的出现给普通出租车行业带来了较大的冲击。如果能够实行经营权无偿使用,那每年一辆车大概将少交1万多元,能够节约很大部分的成本,这对公司来说是个“利好消息”。

­  焦点2“份子钱”

­  协商确定标准动态调整

­  所谓“份子钱”,即出租汽车承包费。

­  这“份子钱”一直让出租车司机们叫苦不迭。“早上一睁开眼睛,想的第一件事,就是欠公司几百块钱啊。”在成都开了十多年出租车的张师傅,一提到“份子钱”,就觉得心塞。

­  《方案》实施后,“份子钱”不再是“一刀切”,可以由各方协商,动态调整。

­  根据《方案》,将健全利益分配机制。督促指导出租汽车经营者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或经营合同。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要保护驾驶员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同时,要严禁出租汽车企业向驾驶员收取高额抵押金,现有抵押金过高的要降低。鼓励出租汽车企业通过互联网技术改革利益分配方式。

­  焦点3 收费定价

­  首次提出“政府指导价”

­  《方案》指出,对巡游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具体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四川省定价目录》和当地实际确定。

­  此前,出租车行业基本是政府定价。2004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将出租车定价权赋予了各省区市的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和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市场供求、出租汽车企业、司机成本收益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价格。

­  如果实行政府指导价,意味着将适当考虑市场调节。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出租车价格调整机制不够动态,太过刚性。此次提出政府指导价,无疑对于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很有利。

­  《方案》也明确,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要综合考虑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科学制定、及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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