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发票遗失 消费者遭遇维修难
2012-08-09 15:26 来源:鲁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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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博兴的王某因丢失了电脑购物发票而遭遇维修难,经消协调解,电脑终得免费维修。
2012年1月,王某在某电脑公司购买了一台某品牌笔记本电脑,一直使用得很好,但是最近却老是出现自动关机的故障,王某于是将电脑带到经销商处维修。当维修人员要求提供当时的购物发票及三包凭证时,王某称自己因为搬家弄丢了,维修人员表示没有发票是不能按“三包”规定的主要部件包修两年给予免费维修的,而只能按一年计算,经过对电脑的检查及核算,现在已经超出时间,所以需要收维修费2600元。这让王某一下懵住了,电脑总共也就4000元,修一下竟然这么贵,对于维修费用表示疑惑。同时,王某认为自己经常来该电脑公司买东西,店主应该对自己购买电脑的事情很了解,是故意刁难不给维修。而对方表示,自己是只认发票不认人,没有发票坚决不给免费维修。双方不欢而散,王某只得投诉到了博兴县消协。
消协工作人员了解了情况后,据相关规定,“如果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证明该微型计算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按照本规定负责修理、更换。”消费者虽然丢失发票,但是经查验,该电脑出场日期为2011年10月,足以证明该电脑未超过包修期限,经营者或售后服务站有义务为消费者免费解决好售后维修问题。
最终在消协人员的调解下,售后服务站同意免费维修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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