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总局印发《关于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7日讯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积极推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行政,2016年8月8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坚持科学立法、深入普法、自觉守法、严格执法,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化水平。到2020年,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科学完备的食品药品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基本建成,高素质的专业化监管队伍基本建立,法治精神、法治理念与法治思维得到深入普及,职能清晰、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基本建成。为实现上述目标,《意见》提出了八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要加快食品药品监管法律体系建设。《意见》提出,要完善食品药品监管立法工作机制,加快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法进度,加快完善惩治食品药品犯罪的司法解释,积极推动地方食品药品监管立法,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加快食品药品监管规范性文件清理,提高食品药品监管立法公众参与度。
二是要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意见》提出,要深入推进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食品药品监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
三是要推进食品药品监管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意见》提出,要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法律顾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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