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 福建建立快速处理机制
2012-03-09 10:00 来源: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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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在保险消费者与保险公司就合同纠纷争执不下的情况下,消费者如果采取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程序复杂,维权成本较高,时间较长。新的快速处理机制能够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合同纠纷解决渠道,降低被保险人的索赔或投诉成本,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在处理保险纠纷中,行业协会还将邀请医学、法律相关专家等专业、中立的第三方介入,提高保险纠纷处理的公信力。
据了解,该项制度已在福州试行了三年,调委会应用此机制总共调解纠纷15起,调解执行率达100%,今后这项制度将逐步推广到全省。(海都网记者 欧阳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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