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用重典向环境污染宣战 治污成地方官评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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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优先首次明确
当前我国发展正处于转型的关键时刻,发展的需求和环保的矛盾更加突出。新环保法明确规定“保护优先”的原则。
“这是第一次将环境保护置于优先位置,是环保理念上的一次突破。”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秘书长骆建华认为。
为确保“保护优先”原则落到实处,法律作了一些制度上的安排和创新,如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地政府在制定经济、技术政策时,应当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听取有关方面和专家的意见。骆建华说,“这实际上为政策环评打开了大门。”
低碳生活细节
首次写入法律
将每年6月5日定为环境日;规定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配合实施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损害……新环法对增强公民环保意识作出了一系列具体规定,公民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这样的细节也首次写到法律中。
生态保护红线
首次入法
新环保法首次将生态保护红线写入法律,规定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这将使可能产生污染的工业不得进入受保护的区域。
红线范围包括: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等。
背景
“修正”到“修订”,法律条文增加23条
法律修改草案一般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后表决,而此次环保法则经过四次审议,持续近三年时间,历经两次公开征求意见,数易其稿,方获通过。同时修法过程中,修法方式由“修正”改为“修订”,据法律人士分析,这意味着该法“不是小修小补,而是大修大改”。
这种“大修大改”在明确政府责任、加大对违法排污的惩罚力度等方面着力明显,法律条文也从原来47条增加到70条。
链接
骗取社保金将担刑责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24日还通过了刑法的四个法律解释,明确骗取社保金、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通过的四个法律解释包括:骗取社保金,以诈骗罪论处;吃珍贵野生动物面临刑责;取消部分公司“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组织盗窃杀人,策划实施者皆有罪。
近年来,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养老、医疗等社保金的案件时有发生,甚至出现有组织的骗取社保等行为。而在执行中,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如何适用法律认识不一。
对此,此次法律解释明确,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等社保金或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中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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