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回应互联网金融监管:鼓励创新 不宜管过多过死
闽南网3月25日讯 先是个别支付机构线下二维码支付和“虚拟信用卡”业务被暂停,继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网上披露,最近一段时间,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话题引发广泛热议,监管方央行也被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
央行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究竟持怎样的态度?对这一领域的监管将走向何方?新华社记者24日就此采访了央行有关负责人。
互联网金融创新,对传统金融业造成不小的冲击
一为安全二反洗钱
问:为何暂停二维码支付业务和虚拟信用卡业务?
答:出于风险顾虑,全球尚未有在金融服务领域大规模应用二维码支付的案例。“虚拟信用卡”的发卡流程全程网络化,对反洗钱法律制度和账户实名制度产生较大冲击。
央行对有关机构拟推出的上述两项业务只是暂停,不是终止。人民银行将会同包括上述有关支付机构在内的各方从技术安全、消费者保护、反洗钱、金融实名制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以安全为底线,支持有关支付机构在进一步完善业务流程和规则、保护支付资金安全、切实落实相应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安排等基础上,按照试点先行的原则开办相关业务,以维护支付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额度会听用户意见
问:网上流传的《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否最终版本?
答:《征求意见稿》目前仅处于在央行职能司局与机构小范围讨论的阶段。文内所提出的限额标准仅是综合考虑近年来主要支付机构网络支付笔均交易以及反洗钱要求等提出的初步意见。对《征求意见稿》涉及的重大问题,还需要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如果消费者认为账户功能和具体额度不合理,还要作相应的修正。总之,网络支付管理办法一定会在监管部门、支付机构、消费者三方之间寻求“最大公约数”,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最终出台。
不宜管过多过死
问:互联网金融监管“加码”,央行是否“变脸”?
答: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创新的理念、方向、政策始终没有改变,也不会改变。强调消费者权益保护、强调防范风险、强调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与鼓励创新是并行不悖的。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监管,对互联网金融要予以适度监管,不宜管得过多过死,要为创新和发展留有余地和空间,推动我国互联网金融继续保持全球领先地位。
延伸阅读
互联网金融监管办法酝酿中
闽南网3月25日讯 媒体从接近央行的知情人士处了解到,由央行牵头,包括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信部等多个部委正在加紧制定一份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办法。上周,央行条法司还召集了腾讯、阿里、宜信等涉足互联网金融的企业进行座谈,听取意见。
该人士表示,上述监管办法将明确监管职责分工,初步确定的分工为:银监会负责监管P2P行业,众筹由证监会监管,央行则负责第三方支付的监管,“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总原则是‘负面清单’的理念”,即设定一些禁区。
该人士称,互联网金融协会也有望于近期挂牌成立。协会将从行业自律的角度,弥补监管方面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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