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落实耕地保护制度 城市发展遇基本农田要绕道
2014-02-21 11:36 来源:闽南网
0
人均城建用地限100平方米内
严格审核城市建设用地,除生活用地及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外,原则上不再安排城市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目标严格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后备耕地资源不足的地方相应减少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国土部表示,要通过逐步减少城市新增建设用地,主要是工业建设用地的方式来倒逼产业升级。对关系到老百姓居住的房地产用地供应量,2014年还将继续增加。
《通知》还要求,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在农地上建设旅游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别墅、农家乐等“非农化”建筑。
严格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
《通知》还要求,严格划定和永久保护基本农田,各地应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从人口500万以上城市中心城区周边开始,由大到小、由近及远,加快全国基本农田划定,切实做到上图入库、网上公布。
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的,以及非法批准征占基本农田10亩以上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0亩的,国土资源部门在核定违法行为后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向同级地方政府和上级国土部门报告。
基本农田,是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基本农田和其他一般耕地,构成中国18亿亩耕地红线。
根据1999年起施行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划入基本农田区的包括:粮、棉、油、蔬菜生产基地,农业科研、教学实验田,具有改造潜力的中低产田、水利土壤条件较好的耕地等。基本农田保护区一旦划定,除经国务院批准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占用。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