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安农商行违法遭罚150万元 违规发放借名贷款

中国经济网   2021-03-18 19:45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8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三明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明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显示,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永安农商行”)违规发放借名贷款,邓其华为相关责任人。

  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农户贷款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中国银保监会三明监管分局对福建永安农商行合计处150万元罚款,对邓其华给予警告。

  天眼查显示,福建永安农商行成立于2006年12月22日,该行的第一大股东为永安市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73%;第二大股东为永安市宝福纺织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68%;第三大股东为福建省中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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