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玛工业今日新股申购 股票申购代码为002976

上海证券报   2020-02-26 08:39

  1、瑞玛工业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550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瑞玛工业”,股票代码为“002976”,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网下及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公开发行新股2,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3、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华林证券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0年2月20日(T-4日)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4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参考公司基本面及未来成长性、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9.01元/股。

  5、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20年2月26日(T日),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6、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19.01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网下申购时间为2020年2月26日(T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7、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配售。

  8、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须按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19.01元/股进行申购,网上申购时间为2020年2月26日(T日)9:15-11:30,13:00-15:00。在参与网上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9、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20年2月26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本公告“二、(五)回拨机制”。

  10、认购缴款重要事项(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0年2月28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2)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5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2月2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4)入围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11、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2、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13、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刊登于2020年2月17日(T-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

  14、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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