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斯特可转债福特转债(113551)最新消息 福特发债申购代码754806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 、 缴款 和 投资者弃购处理等 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
1 、 本次发行人民币 110,0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1,100 万张, 110 万手,按面值发行 。
2 、 本次公开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 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11 月 15 日, T - 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 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网下和网 上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 90% : 10% 。
3 、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 福特转债 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11 月 15 日, T - 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福斯特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2.104 元面值可 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 / 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 2 (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2104 手可转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 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 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 福特配债 ”,配售代码为“ 753806 ”。原股东除可参加 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 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部 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522,600,000 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按本次发行优先 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 1,099,550 手,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 额 1,100,000 手的 99.959 % 。 由于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最终优 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4 、 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 额的申购,申购简称为“ 福特发债 ”,申购代码为“ 754806 ”。 每个账户最小认购 单位为 1 手( 10 张, 1,000 元),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 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000 手( 1 万张, 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 限,则该笔申购无效。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每个账户的网下申购的下限为 1 万手( 10 万张, 1,000 万元),上限为 99 万手( 990 万张, 99,000 万元) ,超过 1 万手( 10 万张, 1, 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万元( 10 万张)的整数倍。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 额。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 购的, 有权确认 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参与网上申购的 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 意向 ,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对于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证券公司 在中签认购资金交收日前(含 T+3 日),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及注销相 应证券账户。 机构投资者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机构投资 者管理的每个产品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 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 次网下申购的, 仅以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其余申购无效,无效申购对应的保 3 证金将原路退还。
5 、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 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 、 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发行人和保 荐机 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期重启 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1.00 亿元的部分由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包销。主 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保荐机构 ( 主 承销商 ) 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即最大包销额为 3.3 亿元。 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 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 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 行措施,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和发行人将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 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6 、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 9 年 11 月 15 日 ( T - 1 日), 该日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以下简称“ 登记公司 ”) 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均可参加优先配售。
7 、 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19 年 11 月 18 日( T 日),网下 申购日为 2019 年 11 月 15 日( T - 1 日)。
8 、本次发行的 福特转债 不设定持有期限制 , 投资者获得配售的 福特转债 上市 首日即可交易。
9 、关于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详细阅读 201 9 年 11 月 14 日 刊登的 《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 称“《发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