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电器可转债白电转债113549最新消息 白电发债申购代码754861
本次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 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 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
1 、本次发行 8.80 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880 万张, 88 万手 ,按面值发行。
2 、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11 月 14 日 , T - 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
3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白电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11 月 14 日 , T - 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 白云电器 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947 元面值 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 / 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2 手(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 数量。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白 电配债”,配售代码为“ 753 861 ” 。 发行人有限售条 件原股东必须在 2019 年 11 月 15 日( T 日) 11:30 前向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划付时请在备注栏注明 “ 原 A 股有限售条件股东上交所证券账户号码 ” 和 “ 白电优先 ” 字样。如原 A 股 有限售条件股东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为: A123456789 ,则请在划款备注栏注明: A123456789 白电优先。缴款账户请参考 “ 一 、向原股东优先配售(三)原有限售 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3 、缴纳认购资金 ” 部分的银行账户信息。未按上述规 定及时缴纳认购资金的可视为无效认购,缴纳的认购资金不足的以实际到账金 额 确认有效认购 数量。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原股东参与 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 优先配 售后余 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本次发行前,公司原股东胡明森、胡明高、胡明聪、胡合意及白云电气集团 有限公司将参与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分别承诺认购金额不低于 1.36 亿元、 1.36 亿元、 1.36 亿元、 5,490 万元和 6,5 0 0 万元(合计不低于 52, 790 万元) ,分别占其 可参与优先配售金额的 97.01% 、 97.01% 、 97.01% 、 97.90% 和 99.24% 。 发 行人现有总股本 451,930,648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 多可优先认购约 879,908 手,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 880,000 手的 99.990% 。 其中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409,100,000 股,可优先认购白电转债上限总额为 796,517 手;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42,830,648 股,可优先认购白电转债上限总 额为 83,391 手。
4 、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 额的申购,申购简称为“白电发债”,申购代码为“ 754 861 ” 。 每个账户最小认 购单位为 1 手( 10 张, 1,000 元),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000 手( 1 万张, 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 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 3 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 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参与 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对于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在中 签认购资金交收日前(含 T+3 日),不得 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及注销相应证券账户。
5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 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 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 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 的方式承销,承销团对认购金额不足 8 .80 亿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 数为 8.80 亿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 和包销金额,承销团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即原则上最大 包销金额为 2.64 亿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时,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 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 原因, 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6 、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11 月 14 日( T - 1 日), 该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均可参加优先配售。
7 、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19 年 11 月 15 日( T 日)。
8 、 本次发行的白电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白电转债上市 首日即可交易。
9 、关于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详细阅读 2019 年 11 月 13 日( T - 2 日)刊登的《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以下简称“《发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