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航空可转债券中签结果公告 华夏转债(128077)中签号码是多少
1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 01 9 年 1 0 月 1 8 日(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 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包销 。
2 、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 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 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就中止发 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择机重启发行。
3 、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79,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 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 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即 最大包销金额原则上为 23,700.00 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 通:如确 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 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中国证监 会报告,公告中止 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
4 、 网上投资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六个月(按一百八十个自然日 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 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 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 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 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 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 中 “ 账户持有人名称 ” 相同且 “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 相同的,按不同投资 者进行统计 。
根据《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发行人 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于 2 01 9 年 1 0 月 1 7 日( T+1 日)主持了 华夏航空股份 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 华夏 转债 ” )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
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广 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公证。 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