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商品名称

新华网   2019-09-11 17:40

  新华社北京9月11日电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2号),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11日公布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对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部分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起实施。

  其中,清单一所列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对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予以退还,相关进口企业应自排除清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

  清单二所列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不予退还。

  下一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继续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适时公布后续批次排除清单。(记者申铖、韩洁)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柯建铭时代”终结!蔡其昌当选民进党团总
  • 解读卢秀燕谈话,国民党中常委:参选2028“
  • 香港特区政府发布2026至2027年度财政预算案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