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威海7家分支违法遭罚 违反结算账户管理规定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3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威银罚字〔2019〕第10号-16号)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威海分行、中国银行威海环翠支行、中国银行威海高新支行、中国银行威海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威海荣成支行、中国银行威海文登支行、中国银行威海乳山支行共七家银行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相关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分别警告,并合计罚款12万元。
威银罚字〔2019〕第10号显示,中国银行威海分行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相关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警告,并罚款1.00万元。
威银罚字〔2019〕第11号显示,中国银行威海环翠支行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相关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警告,并罚款2.00万元。
威银罚字〔2019〕第12号显示,中国银行威海高新支行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相关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警告,并罚款2.00万元。
威银罚字〔2019〕第13号显示,中国银行威海开发区支行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相关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警告,并罚款1.00万元。
威银罚字〔2019〕第14号显示,中国银行威海荣成支行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相关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警告,并罚款3.00万元。
威银罚字〔2019〕第15号显示,中国银行威海文登支行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相关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警告,并罚款1.50万元。
威银罚字〔2019〕第16号显示,中国银行威海乳山支行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相关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警告,并罚款1.50万元。
以下为行政处罚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