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临港新片区50条特殊支持政策 落户购房就业税收
七、加大对人才的住房保障力度
坚持职住平衡,针对多层次住房需求,建立以市场供应为主、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区域性住房体系。
(三十五)定向微调新片区住房限购政策。按照区域发展和产业导向,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才,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可购买新片区普通商品房一套。缩短非本市户籍人才在新片区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金的年限,将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调整为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
(三十六)调整商品住房选房购房制度。符合购房条件、在新片区稳定就业且稳定居住的常住人口,可在新片区优先选房购房。
(三十七)实施限价商品房政策。控制限价商品房供应量,加大人才公寓供给力度,将部分限价商品房在房源性质不变的情况下,转为人才公寓使用;聚焦激励人才,提高供应的精准性,对新片区有贡献的企业和人才予以倾斜。
(三十八)建设“先租后售”公租房。建成后10年内作为公租房使用,其中50%房源可由单位按门栋整体购买作为公租房中单位租赁房使用。公租房建成10年后可作为商品住房按套上市转让。
(三十九)扩大租赁住房配套建设渠道。商业办公用地配套建设租赁住房等生活服务设施的,其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上限从10%提高至15%。
(四十)给予规划土地政策支持。对新片区新建人才公寓、租赁住房在供地方式、供地价格上予以规划土地政策支持。支持对租赁住房的建设、筹措,扩大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支持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土地用于建设租赁住房。探索开展租赁住房用地出让价款分期收取试点。
八、构建便捷的交通网络体系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区域连接能力,着力构建对外高效畅达、对内便捷绿色、管理智能便民的综合交通体系,将新片区建设成为长三角区域重要节点城市。
(四十一)制定新片区综合交通规划。完善区域综合交通网络,优化内外交通衔接,有序安排实施计划,提升综合交通效率。
重点加强新片区与浦东国际机场、中心城区以及长三角重点城市之间的综合交通网络联系。
(四十二)推进铁路和轨道交通网络建设。加强浦东综合交通枢纽以及与长江北部和浙北地区的铁路通道建设,实现与长三角地区铁路运输快速通行。完善新片区内轨道交通网络,加快提升轨道交通运能。
(四十三)加强新片区与周边区域高速公路建设。提升新片区与浦东国际机场、中心城区及其他周边区域之间高速公路快速通行能力。疏解洋山港货物公路运输交通压力,推进洋山港至G1503公路段客货分流改造。继续减免S2高速公路客车通行收费。
(四十四)提升新片区内客运能力。支持新片区规划建设中运量局域线,加快线网规划,启动线网建设。增强新片区内轨道交通重要站点与主要集中居住区、重点功能区、重大赛事场馆以及旅游活动场馆之间短驳公交配置。
(四十五)强化新片区多式联运集疏运体系。依托洋山深水港、浦东国际机场、芦潮港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南港码头等,进一步增强海铁联运、江海联运、水水中转功能。
九、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坚持产城融合,不断丰富城市服务功能,打造高品质生活,建设宜业宜居现代化国际新城。
(四十六)丰富提升教育资源。深化推进新片区高水平高校发展,支持新片区内具备条件的大学加快建设一流学科,支持高校开展地方高水平高校及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建设。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全覆盖,促进优秀教师跨校流动。支持我市优质教育集团在新片区开办分校或合作办学。支持引进高水平国际学校。
(四十七)进一步优化配置医疗资源。支持境外医疗机构在新片区办医,支持市级医疗机构在新片区发展特色专科,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动态健康管理。
(四十八)加快文化休闲、商业网点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青少年活动中心等艺术、体育、文化重点城市功能项目建设。建设临港帆船帆板基地,打造高品质水上运动中心。建设符合新片区特点、具有国际特色的体育休闲旅游集聚区。对连锁商业实行“一照多址”“一证多址”的准入制度。
(四十九)打造绿色生态环境。加强河流、湖泊、林地、野生动物栖息地等生态区域保护,推进滨江沿海岸线绿道和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等建设,促进生态空间与市民游憩空间结合。
(五十)加强区域精细化管理。以全覆盖、法治化、智能化、标准化为着力点,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建立高标准的新片区综合管理标准体系,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努力提高新片区区域治理整体能力,为新片区人民群众提供精细化的管理服务。
本意见适用于新片区管理机构管辖范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有明确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本意见从2019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8月31日。
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最新出台的《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
市政府新闻办8月30日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常务副市长、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主任陈寅介绍了最新出台的《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马春雷,市政府副秘书长、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朱芝松,市财政局巡视员袁白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余成斌,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彭文皓,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李军出席发布会,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交给上海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中央要求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打造为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新片区是上海推进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的重要载体,是上海面向未来发展的重要战略空间,在推进全方位高水平开放等重大战略任务中,承担着特殊使命。上海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聚焦重点加大支持力度,举全市之力推动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建设。
一、《若干意见》的总体考虑
一是落实国家战略,侧重本市事权给予支持。为加快推动国家重大战略的落地,在全面实施新片区总体方案明确的开放政策和制度基础上,《若干意见》从本市事权出发,在新片区发展急需的政策上给予支持,和《总体方案》一起,构筑起支撑新片区发展的政策框架体系。
二是坚持“三个优先”,体现特殊支持。原则上重大改革举措优先在新片区试点,支持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政策优先在新片区适用,符合新片区产业发展方向的重大项目、研发平台、基础设施优先在新片区布局。同时按照“政策从优”原则,今后本市出台的政策,对企业和人才的支持力度优于本政策的,普遍适用于新片区。
三是聚焦发展重点,体现导向性。围绕将新片区打造成具有较强国际市场影响力与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建设开放创新、智慧生态、产城融合、宜业宜居的现代化新城的目标,从提升新片区产业能级,吸引高端人才,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出发,《若干意见》着力推进“两集聚一融合”,即强化新片区开放型经济的功能集聚,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新高地;加快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国内外人才集聚,打造创新活力迸发的人才新高地;推动产城融合,不断丰富城市服务功能,打造品质生活新高地。
二、《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
《若干意见》聚焦管理权限、专业人才、财税金融、规划土地、产业发展、住房保障、基础设施等方面,形成50条政策措施,这些政策配合中央赋予新片区的开放制度和专门政策,努力将新片区打造成“要素资源最集聚、体制功能最完善、市场主体最活跃”的经济增长极。
(一)赋予新片区更大改革自主权
支持新片区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从先行先试、政策从优、充分赋权的角度制定了3条政策。
(二)打造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发展环境
聚焦吸引国内和国际两方面人才,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有针对性的人才政策,为新片区“吸引人、留住人、用好人”。共12条政策,其中国内、国际人才政策各6条。国内人才方面侧重于支持人才引进落户和人才的培养激励。国际人才方面侧重于吸引境外专业人才来新片区工作的各项便利。
(三)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按照“地方财力留用、市区专项扶持”的原则,五年内新片区产生的地方收入全部用于新片区。综合运用财政资金、税收、金融、吸引社会投资等政策为新片区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共8条政策。
(四)加大规划土地政策支持力度
以规划为引领,优化新片区空间格局,促进资源要素高效率配置,主要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优化资源指标,提高容积率,提升园区平台创新服务能力等方面制定了5条政策。
(五)推动高端产业集聚发展
围绕新片区总体发展定位,坚持创新引领,着力打造世界级前沿产业集群,提升科技创新和产业融合能力,围绕重大项目和平台集聚、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布局、工业互联网建设、应用场景开放、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利服务等制定了6条政策。
(六)加大对人才的住房保障力度
在以市场化方式解决居住的基础上,坚持“房住不炒”和“两个不是权宜之计”,有序实施“一城一策”,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区域性住房体系,包括完善购房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等,为新片区人才提供稳定的居住环境,共6条政策。
(七)构建便捷的交通网络体系
按照独立城市节点城市的定位,着力构建对外高效畅达、对内便捷绿色、管理智能便民的综合交通体系,共5条政策。
(八)提升城市服务功能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产城融合,不断丰富城市服务功能,打造高品质生活,建设宜业宜居新型城市,围绕优化教育和医疗资源、促进文化休闲、丰富商业网点、打造绿色生态环境和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等方面,制定了5条政策。
三、下一步工作
新片区特殊支持政策力度大、含金量高、系统性强,目标是努力把新片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标杆。下一步:一是要聚焦实施。特殊支持政策在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的管辖范围内实施,总体方案中有明确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特殊支持政策的实施以管委会为主体,各部门积极配合,原则上要实现“区内事区内办”。二是要提高落地效率。50条政策中约有10条政策需要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比如专项发展资金、税收支持等,相关部门将抓紧研究制定有关实施细则,让企业及时全面享受支持政策,提升企业获得感。三是要跟踪完善,动态评估。今后我市出台的政策,新片区按照“政策从优”原则,普遍适用。同时,要加强政策评估,持续优化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