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因过期蜂蜜事件被罚1400多万 欲加强委托加工模式

中国商报   2019-02-19 17:55

­  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过期蜂蜜事件”终有定论。2月12日,同仁堂连发多个公告公布了子公司北京同仁堂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蜂业”)因销售过期蜂蜜受到的行政处罚。同仁堂预计2018全年净利润减少5779万元。

­  公告显示,对于同仁堂“过期蜂蜜事件”,经过全面调查核实取证,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北京市大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月11日公布了行政处罚结果。

­  滨海县市场监管局经调查认定,同仁堂蜂业部分经营管理人员在盐城金蜂进行生产时,存在用回收蜂蜜作为原料生产蜂蜜、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此处以罚款人民币1408.8万元。

­  大兴区食药局经调查认定,同仁堂蜂业2018年10月起生产的涉事蜂蜜中,有2284瓶流入市场,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17万元,没收蜂蜜3300瓶。同时吊销同仁堂蜂业食品经营许可证,自处罚决定做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有关涉事人员自处罚决定做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此外,还有多名同仁堂的高管被处理。

­  此项处罚结果预计对同仁堂造成严重影响,公告显示,预计将减少同仁堂蜂业2018年度营业收入约1456.29万元,减少利润总额约1.13亿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5778.65万元。

­  对于同仁堂和同仁堂蜂业的关系,中国商报记者查阅财报获悉,同仁堂蜂业是同仁堂的下属子公司,同仁堂对其直接持股比例为51.29%,取得方式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同仁堂对同仁堂蜂业的投资金额为7774.9万元。截至2018年三季度末,同仁堂蜂业营业收入为1.97亿元,净利润为-87.3万元,其营业收入占同仁堂2018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未经审计)104.77亿元的1.88%。

­  不过,此次事件后,据介绍,同仁堂控股股东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议,由其受让同仁堂所持同仁堂蜂业股权,以保护上市公司免受进一步损害。

­  此外,同仁堂也表示,“蜂蜜事件”的发生,暴露出公司对合作企业及委托加工业务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公司已部署在全系统开展质量管理风险全面排查,对所有企业的委托加工业务进行停产整顿,重塑诚信,维护好同仁堂品牌。(记者 周子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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