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平台购火车票套路多 捆绑消费侵害消费者权益
根据消费者提供的线索,媒体记者在一些常用的第三方购票平台上进行了体验。记者打开微信小程序里的一个火车票购票页面,选择了一张京津城际二等座高铁票,票价显示是54.5元。但在记者提交订单的时候,价格却自动变成77.5元,那多出的20多元是怎么回事?
上述问题,媒体记者的体验给出了答案。那是因为用户在购票的同时还购买了优选服务,只有在点击优选服务后才能看到多出来的钱是高速出票费,而且这个高速出票费隐藏得很深,不仔细找是很难找到的。然而,套路远非如此,即便是手动取消优选服务,商家捆绑销售的套路并没有结束,系统会显示行程重复,又自动跳转到原订单上。
而上述套路并非只是这一款App的精于设计。据媒体报道,目前不少在线旅游App上普遍存在火车票捆绑消费和默认勾选的现象。在最终支付订单时,都会平白多出快速出票、保险服务、酒店优惠券和租车券等费用。而这些费用,平台都没有进行明显的消费提示,这意味着消费者会在稀里糊涂中被宰。
可以说,第三方平台购火车票对旅客购票提供了便捷。而有偿服务选项隐藏很深,也是对消费者赤裸裸的侵害。从法律层面看,商家默认搭售侵犯了消费者权益,属于违法行为。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都对此进行了规定。根据相关规定,设置消费默认同意选项,让消费者不知不觉就花了冤枉钱,这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
从情理方面看,即便平台提供有偿增值服务,也应“敞亮”挣钱。更何况消费者并不见得会因为价高而放弃买单,只要服务质量有所值,消费者也是乐于消费乃至于加价消费的。而倘若千方百计蒙蔽消费者,不仅会伤及消费者权益,也会丑化自己的形象,也就未尝不是一种极为短视的营销行为,必然会遭到市场的唾弃。
第三方平台购火车票“套路”不能纵容,必须要铲除。一则消费者应有防范与维权意识,不要轻易点击支付,一旦购买了不必要的服务和产品应注意保存证据,向商家维权不成,应通过法律渠道维权,切忌一忍了之;二则市场监管部门对媒体报道的这些“潜规则”须加强监管与整治,有效约束平台经营行为,以构建良好的市场环境。
同样,对于这些平台,应该认识到,唯有守法诚信经营才会有出路。尤其是在市场竞争激烈的当下,理应靠产品与服务赢得消费者,而不是靠违法违规或不道德手段坑害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