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

证券时报网   2018-12-13 19:31

­  发改委网站消息,《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自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

­  《办法》指出,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价格水平,应当实行定价听证。对于容易引发抢购、囤积,造成市场异常波动的商品价格,通过其他方式征求意见,不纳入定价听证目录。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超10.7亿人
  • 报效祖国 建功西部|从“象牙白塔”到“西部
  • 特朗普称将禁止伊朗石油买家与美国做生意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