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

证券时报网   2018-12-13 19:31

­  发改委网站消息,《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自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

­  《办法》指出,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价格水平,应当实行定价听证。对于容易引发抢购、囤积,造成市场异常波动的商品价格,通过其他方式征求意见,不纳入定价听证目录。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湖北通报5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打牌和
  • 神舟二十号航天员乘组圆满完成第三次出舱活
  • 8月下半月至9月华北等地多雨态势仍将维持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