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个税改革影响:哪类人税负下降最明显?

中国经济周刊   2018-07-03 10:18

起征点为何提高到5000元?

  个税起征点一直是舆论广泛关注的焦点。从1980年个人所得税法出台至今,起征点共经历3次调整。从1980年的800元,到2006年的1600元、2008年的2000元,再到2011年调整至3500元并延续至今已有7年。

  此次提交审议的修正案草案,拟将个税的起征点从现在的3500元/月,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

  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 元,意味着将有更多人不必再缴个税。 《中国经济周刊》首席摄影记者 肖翊 摄

  财政部部长刘昆说,这一标准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前瞻性。“按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

  对于广大工薪阶层而言,个税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至5000元,意味着多了1500元的免税额度,也意味着将有更多人不必再缴个税。

  “虽然标准扣除额(即起征点)仍低于许多人的预期,但提高的幅度超过40%,而且适应范围扩大到包括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在内的综合所得,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可谓较为充分地体现了基本的税收公平观:税收不应侵蚀个人的基本生存。以目前城镇人口的个人基本生存所需底线费用测量,5000元大致接近。以此来看,普适性的标准扣除额提至5000元是适当的。”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导,政府预算研究中心主任王雍君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分析说。

  “不能简单评判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的多与少,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不同收入阶层对这个问题的看法都不一样。”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直言,在审议中,许多人大代表也提出能否考虑在不同的地方实行不同的起征点,关键是权衡利弊,从最大公约数的角度整体考虑政策的成本与收益。

  调低中低档税率,扩大个人所得税纳税覆盖面,在学界有一定共识。有专家分析指出,在2011年将起征点调至3500元时,当时纳税人数就从8400万下降到了2400万。这次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加上税前扣除的增加,纳税人数下降会很明显。有预测认为,此次改革将导致纳税人数减少到2000万以下。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亦表示,有数据显示,目前被个人所得税调节的社会成员总规模约为2400万,这意味着只有2%的国民受到个税调节,这使得个税明显边缘化了。按照现代国家发展现代税制的趋向,要谨慎处理数量边界。若将起征点提高到1万元,则边缘化特征更加明显,不利于培养公民的纳税意识和衔接以后的税制改革。“这不是光图简洁、凑整数关口就能够下决心的事情。所以不排除适当抬高,但我认为不可能像有些人大代表所说的一下子提到1万元。”他认为,目前的方案十分有利于降低中等收入以下群体的实际税负。

  社会上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较高。事实上,早在2011年调整个税起征点时,就有建议将其上调至5000元。十余年间,每过一段时间就会出现一次上调个税起征点的讨论。有人建议,应建立个税起征点定期自动调整机制,使其与物价水平及收入上涨水平相关联,将其指数化。

  在贾康看来,将起征点调整设定为一个自动调整机制并与物价挂钩,不失为一个考虑的方向,和物价挂钩也有国际经验。

  刘尚希亦认为,未来可以考虑指数化机制。此后修改起征点,“就不用每次提出法案了,征管部门根据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化自动地去调整。”

  “个人所得税改革并不仅仅涉及起征点的问题,一定要综合考虑各个税制要素,除了起征点,还包括税率的档次、税收的分类与综合征收等问题。如果我们的焦点只放在起征点上,反而会使完善个税的整体思路被忽略,这将削弱本来就不强的个税调节收入功能。”刘尚希说。

   

税率级距调整谁受益?

  我国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实行从3%到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此次修正案草案仍保持7级税率,但部分税率级距得以优化,低税率级距明显扩大。

  修正案草案中的综合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显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税率为3%,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超过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

  刘昆部长在做说明时提出,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3%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并优化调整部分税率的级距。具体是: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3%税率的级距扩大一倍,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大幅扩大10%税率的级距,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这3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

  “大多数人会得到实惠。”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刘克崮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对于个税纳税人而言,减负效果明显的是两类人。其中,把3%税率级距扩大一倍,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大幅扩大10%税率的级距,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扩大了低水平税率的覆盖面。另一部分是适用于45%税率级距的人群,对他们而言,从起征点调整而获得的收益〔(5000-3500)×45%〕大于适用3%税率级距的人〔(5000-3500)×3%〕。

  此外,经营所得税率方面,以现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税率为基础,保持5%至35%的5级税率不变,适当调整各档税率的级距,其中最高档税率级距下限从1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按照现在的说明,对于经营所得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的设计不变,但是有一个很重要的调整,最高档税率级距下限,原来是10万元,现在提到50万元,这明显降低了个体工商户和承包经营者的实际税负。”贾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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